海南省交通規費征稽局白沙分局發布公告二則
- 來源:海南省交通規費征稽局白沙分局
- 時間: 2025-06-28 11:30:13
海南省交通規費征稽局白沙分局關于送達《催告書》的公告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五十四條之規定,本單位已向下列當事人作出《催告書》,但因采取其他方式無法向下列當事人送達《催告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五條的規定,本單位特依法進行公告送達,自公告之日起經過30日即視為送達。請下列當事人自《催告書》送達之日起十一日內履行義務,履行方式:應到海南省白沙黎族自治縣牙叉鎮牙叉中路330號(海南省交通規費征稽局白沙分局)處開具《海南省非稅收入一般繳款書》,并按《海南省非稅收入一般繳款書》要求進行繳款。逾期仍未履行義務的,本單位將依法向白沙縣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你(單位)可在本催告書送達之日起五日內向本機關進行陳述、申辯;逾期不陳述、申辯的,視為放棄陳述、申辯的權利。
聯系地址:海南省白沙黎族自治縣牙叉鎮牙叉中路330號
聯系電話:0898-27722738
海南省交通規費征稽局白沙分局
2025年6月28日
海南省交通規費征稽局白沙分局關于送達《協助調查通知書》的公告
關于以下當事人名下車輛涉嫌不按時繳納機動車輛通行附加費的違法行為,本機關已立案調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你(單位)有義務如實回答本機關的詢問,并協助本機關依法開展調查和檢查,不得阻撓。
現通知你(單位)在收到文書后七個工作日內到本機關接受調查詢問,并攜帶以下資料:
1.被調查(詢問)人是自然人(包括個體工商戶)的,攜帶自然人(經營者)身份證、行駛證、登記證及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原件。
2.被調查(詢問)人是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的,攜帶單位營業執照(或組織機構代碼證)、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及車輛行駛證原件。
3.委托他人接受詢問的,還應當攜帶受托人身份證原件及授權委托書。
聯系電話:0898-27722738
地址:海南省白沙縣牙叉鎮中路330號
海南省交通規費征稽局白沙分局
2025年6月28日
掃碼下載新海南客戶端
掃碼關注南海網微信公眾號
- 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郵箱:nhwwljb@163.com
-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4612006002
-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瓊B2-2008008
- 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 966123
-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2108281
- 廣告經營許可證:460000100120
- 南海網備案號 瓊ICP備09005000號
- 互聯網出版許可證:瓊字001號
- 瓊公網監備號:46010602000273號